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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• 索引号:zdly-/2020-1129078
        • 主题分类:
        • 发文机关:市政府办
        • 成文日期:2020-11-29
        • 发文字号:
        • 发布日期:2013-03-29
        • 标题:2012年度黑河电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
        2012年度黑河电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
        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便是公布工作的通知》(黑政公开办发[2013]3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特向社会公开2012年黑河电业局(以下简称“我局”)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,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,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。
            一、概述
            《条例》颁布实施以来,我局严格执行《条例》规定,贯彻落实上级单位行政务公开工作指示精神,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、宣传电力法律法规、公开电力服务承诺等方面的重要内容,结合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,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体制,拓展公开载体,丰富公开内容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            (一)加强领导,健全体制。根据我局领导成员及相关部室的变化情况,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细化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,形成领导小组统一规划,分管部门横向协同、信息渠道纵向贯通的格局,促成了上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,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。
            (二)完善制度,拓宽渠道。不断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、新要求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。完善了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》,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、具体要求。鼓励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,持续提高工作水平。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各类会议、培训、宣传等活动。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。
            二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
            (一)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
            1.相关政策法规。公开了与电力企业密切相关的一系列管理和监督法规制度: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、供电营业规则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。
            2.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。公开了企业服务项目、服务方式、服务收费标准、以及服务指南。
            3.服务监督和承诺。公开了对用电客户的承诺《供电服务“十项承诺”》,对合作伙伴的承诺《“三公”调度“十项措施”》、员工服务守则承诺《员工服务“十个不准”》。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以上承诺的重新修订,及时更新。
            4.组织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。公开我局部室及基层单位机构组成,并公开了我局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。
            5.动态类信息。公开了我局服务社会、推广企业文化举措,发展改革现状,停、送电公告等
            (二)公开形式
            1.通过国家电网公司、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互联网站公开。
            2.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。(黑龙江电视台、黑河电视台、中国电力报、东北电力报、亮报、新华网、人民网、搜狐网、网易、黑龙江经济报、黑河日报等多家媒体刊物)。
            3.通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,利用在广场、社区、村屯发放宣传资料,悬挂条幅,宣讲解释等方式进行公开。
            4.通过在各电力营业厅、对外窗口部门设置咨询台、公开栏公开。
            5.通过在各县市居民小区设立电力宣传栏进行公开。
            (三)公开情况
           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黑河电业局通过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公开信息177条。
            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            2012年我局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件。
           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
            2012年,我局未发生收取相关费用和减免费用的情况。
            五、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            201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、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            六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
            2012年,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,主要表现在对《条例》的理解、吸收不到位;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广泛性不够;部分信息的发布不及时,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。
            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,我局将进一步把握《条例》要求,贯彻市政府指示精神,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、服务性、系统性、时效性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社会满意度。一是要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,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;二是要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事务管理中,重视信息公开的时限;三是要进一步查漏补缺,梳理已发布的政府信息,对发布内容项不全的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;四是要加强学习,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,确保公布的政府信息准确、及时、全面,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。


    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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